2、本制度中未涉及的问题一律按学校校长办公会决策执行。
一、总则
1、科研工作是学校全员工作,把握“问题即课题,工作即研究,成绩即成果”的研究原则,全员参与。
2、申报省、国家级课题的老师需参加并通过市(校)级课题的研究与验收,由校学术委员会审订。
3、市、省、国家级课题验收结题时,杜绝挂靠搭车现象。评职时,坚决禁止更改课题参研人员名单。
4、每年进行科研学术年会,进行课题汇报、论文评比、讨论论坛、成果奖励等活动。
二、组织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建立健全科研组织机构,完善两个层次的科研组织并形成网络:一是决策层,主管校长指挥组织;二是具体操作层,以科研处主任(主管)、科研干事为主,指导全校各学科和全体教师搞好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下图为组织机构图:
(二)人员设置
1、科研处由校长室直接领导,学校设科研处主任(主管)一名,视工作需要设兼职科研干事若干名。
2、科研干事的资格及选拔办法:
(1)科研干事必须熟悉相关教育教学业务,了解教育发展的动向,热爱科研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2)科研干事经科研处推荐,报请校长会批准。
3、人员设置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作调整。
(三)科研处职责
1、负责科研常规管理。
(1)协助学校领导做好科研的常规管理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完成教育科研制度、年度教育科研计划、总结等工作。
(2)结合学校工作,开展科研活动,结合主题性教研活动,开展研究成果、成效交流,形成学校科研氛围。进行经验总结,帮助教师提高、提炼教育科研成果和撰写论文的能力。
(3)完成上级教科研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积极参与上级教研科机构组织的教育科研活动,做好宣传工作。
(4)负责校内各职能部门的教科研咨询;负责对外教科研工作的联络与交流。
(5)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的制订、调整等工作。
2、负责科研课题管理。
(1)定期发布学校科研申报参考指南,组织好课题申报工作,并在课题实施中发挥核心作用。
(2)深入了解并指导校级课题的实施,对于课题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妥善解决。
(3)做好课题成果的归档工作,以及成果鉴定的组织及成果推广工作。
3、负责教师科研培训。
(1)有计划地请科研专家、学者来校作相关讲座或辅导报告,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和教育科研基本知识,提高教师教育理论水平,增强教师科研意识,规范教师科研行为。
(2)带领学校教师相互切磋、共同进步,把科研、教研、德研有机整合,以任务驱动促进教师科研工作的日常化。
(3)结合各级论文评比,鼓励并指导教师论文撰写。
4、负责科研档案管理。
(1)完成每学期科研工作计划、科研工作总结。
(2)做好科研课题资料与成果的归档工作。
(3)做好教师论文发表、获奖和交流的统计收集工作,并做好论文原件、获奖证书、相关发表期刊等的复印与归档工作。
(4)做好每次科研研讨活动资料与文稿的归档工作。
(四)科研人员职责
1、科研处主任(主管)全面负责教育科研工作。科研干事协助做好工作。
2、科研处主任对校长负责,在主管校长带领下全面管理学校各级科研课题。参与管理各级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组织好学校教育科研培训工作。组织、协助学校各课题组总结科研成果材料。整理、保存好学校科研材料。参与学校科研成果的评审活动。做好日常重要教育科研活动记录。为学习研究提供信息。
2、负责科研课题的落实工作,组织并积极参与课题的研究,并为校内的教育科研活动提供相关的服务,及时向科研处汇报本组科研的进展情况,并将科研处的意见及时反馈给有关人员。
3、负责校教育科研信息的搜集与科研成果档案的管理。如负责科研活动的记录、资料整理和新闻稿的撰写,由科研处审核,及时发布在相关网页上;负责收集整理老师的论文发表(或获奖)信息,并及时提醒教师到科研处登记、备案等。
4、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论文(或案例)的评审;参与校内科研考评工作。
三、课题管理制度
(一)科研课题的申请与立项
1、鼓励全校教师参与课题研究,申报省、国家级课题的老师需参加并通过市(校)级课题的研究与验收,使其认识到科研课题研究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发展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对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有切实的促进作用。
2、在课题立项的时间段内,由课题负责人选择课题,规范填写课题申请表,写出课题实验方案送交科研处。科研处根据所报课题情况,对有较高学术价值、便于操作、有推广价值的优秀课题,负责向上级相关部门申请立项。其他有价值的课题,转为校级课题。
3、课题确认后,课题负责人要在一个月内召开开题会议,向全体课题组成员宣布开题,并向学校科研处提交开题报告。
(二)科研课题的过程管理
1、科研课题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科研处全面协调监督。课题主持人全面负责课题研究的各项工作。组长依据研究计划,定期召开课题组成员会,了解实施情况,加强与科研处或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
2、课题组长必须带领课题研究人员制订课题阶段性研究实施方案,并注意收集和整理资料,及时记录科研课题的进展情况和研究体会,分阶段向科研处进行书面报告。
3、课题分项内容承担人要主动、认真、及时完成所承担工作;参与课题的实验教师每学期末或阶段末要认真撰写阶段实验总结,向科研处汇报实验工作中的得失,并将实验过程中积累、收集、记录的资料、数据等一并交科研处存档,便于学校和上级部门对实验中期、实验结果进行检测、评估。
4、科研课题组长及课题组成员应该维护课题研究工作的严肃性,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或变动课题研究计划中的内容,要设法保证课题按时结题。在研究过程中如对方案做较大调整,应及时向科研处和相关上级部门报告。
5、因故需修改任务指标或更换课题主要成员,课题主持人应首先向科研处提出申请,经立项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6、课题组长要积极配合立项部门和科研处的检查,按立项部门的要求上报科研课题的进展情况及阶段性研究成果。
(三)科研课题的结题
1、完成科研计划规定的任务,达到预期指标,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填写结题申请表,提交工作总结及成果的证明材料。
2、结题的科研课题,需提交全部研究资料或调查报告、实验报告及有关出版的书籍及所发表的论文等材料,并由科研处审批。
3、校级科研课题的结题,需向校科研学术委员会作现场结题汇报,由校科研领导组审批。
(四)科研课题的延期和中止
1、课题的延期
因特殊理由需要延期的课题,课题组长应填写课题延期申请表;报科研处和立项部门审批。延期时间不得超过该项目研究时间的二分之一。在项目延期过程中,项目组长不得申报新的科研课题。
2、课题的中止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课题将被中止:
(1)严重违反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2)拒不接受课题检查,拒交报告和成果;
(3)按计划规定无法结题或没有通过结题审核的项目。
课题中止后,课题主持人应填写中止报告,报科研处与立项部门备案。
四、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有关教育科研课题的配套档案。
包括科研课题准备阶段的开题报告、方案论证材料、任务书、研究工作计划、调研报告、数据处理材料等;科研实施阶段的有关重要研究原始记录、实验报告、数据处理材料等;总结鉴定验收阶段的研究工作总结、科研报告、鉴定验收的有关材料、科研经费的预决算报告等;成果和奖励申报阶段、推广阶段所形成的科研文件材料。
2、建立教育科研管理档案。
包括学校科研规划的管理、机构队伍的管理、课题管理、成果管理等各项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管理性科研文件材料、科研规划会议形成的文字材料,课题立项、成果评奖过程中形成的评审材料、中期检查的总结报告、举办科研培训班形成的论文集等。
3、建立综合类档案。
包括综合性计划、专业会议文件、科研经验交流等方面的科研文件材料等,还包括科研人员业务和学校的科研外事等类别的活动。
4、逐步推进教育科研档案的电子化、网络化、科学化和现代化的进程。做到内容详实,分类科学,管理规范,使用方便。
五、科研工作量核定
依照2012年2月 15 日教代会讨论通过的《教师工作量化考核方案》、《行政及后勤管理人员工作量化考核方案》执行。